临近年末,一股新的购房热悄然升起。随着社保制度的日渐完善,人们在购房时大多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在益阳,购房者普遍反映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繁琐,不知道该如何提交申请,部门又是如何审核的。接下来我们就核心讨论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以及贷款年限诸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目前规定公积金贷款较高年限为:一手房30年、二手房15年,在此范围内,借款人还必须满足贷款年限上下限的要求。
贷款年限下限的计算公式为较高可贷额度÷年还款能力,而年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缴存基数÷14%(14%为目前月缴存公积金比例)×40%(“40%”指月工资基数的40%可被用于还款)×12。贷款年限上限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后的五年(即男65岁、女60岁),用男65岁或女60岁减去借款人实际年龄即是较高可贷年限。由此可见,借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确定年限并不是可以在1年到较高年限间任意选择的。借款人希望缩短借款年限,可以通过增加共同还贷人,提高年还款能力的方式来实现。
另外,贷款年限可能会对贷款额度产生影响。举例:某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为140元,可计算其年还款能力为140÷14% ×40% ×12=4800 元,若购买一手房,较高可贷年限为30年,则可获得较高贷款额度10万元;若购买二手房,较高可贷年限为15年,则仅能贷款7.2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核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核心审查;
2、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核心审批;
3、市公积金核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核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